FOB 也称“
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
货物,卖方应在
合同规定的
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上指定的船上时,
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不包括
运费、
保险费)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
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
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
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
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
成本加
保险费加
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
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
买方办理
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
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
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
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
保险险别,如
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
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
合同货币投保。